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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保证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2.分类考试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简化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院简介
1.学院全称:徽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91)
2.学院地址: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 邮政编码:231201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性质: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6.学院主管单位: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三、 组织领导
1.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
2.学院成立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分类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分类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4.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
5.加强招生考试与录取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四、招生对象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对象为具有我省高考(含中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
根据学院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情况,以就业为导向,本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为原则,2016年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为1250名,共14个专业,文理兼收,详见下表(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收费标准(元/年) | ||
合计 |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 其中:面向中职 | ||||
1250 | 1150 | 100 | ||||
630604 | 连锁经营管理 | 三年 | 60 | 60 | 3500 | |
630701 | 市场营销 | 三年 | 80 | 60 | 20 | 3500 |
540701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50 | 50 | 3900 |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三年 | 80 | 60 | 20 | 3900 |
520605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三年 | 70 | 70 | 3900 | |
620405 | 电子商务 | 三年 | 80 | 60 | 20 | 3500 |
620505 | 物流管理 | 三年 | 190 | 170 | 20 | 3500 |
630301 | 财务管理 | 三年 | 70 | 70 | 3500 | |
630302 | 会计 | 三年 | 200 | 200 | 3500 | |
630303 | 审计 | 三年 | 60 | 60 | 3500 | |
630304 | 会计信息管理 | 三年 | 50 | 50 | 3500 | |
590108 | 软件技术 | 三年 | 140 | 140 | 3900 | |
59012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40 | 40 | 3900 | |
590103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三年 | 80 | 60 | 20 | 3900 |
六、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七、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并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参加本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
2、测试内容:适应高职阶段学习的基础知识和认知;
3、测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上午9:30—11:00,填报本院且“文化素质”考试达线的考生须在4月9日9:00—16:00凭身份证到本院领取准考证;
4、测试地点:徽商职业学院教学楼。
(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上机测试,满分100分;
2、测试内容:文字录入、WORD排版、EXCEL表格制作;
3、测试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30—11:00,填报本院且“文化素质”考试达线的考生须在4月14日9:00—16:00凭身份证到本院领取准考证;
4、测试地点:徽商职业学院实训楼。
(三)本院分类考试分数合成与合格线公布
1、本院以“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为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分类考试总分数;
2、本院以“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技能测试分数”为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分类考试总分数;
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分类考试总分数及本院录取合格线分别于2016年4月17日和4月18日在本院网站公布。
八、录取规则与录取程序
1、录取资格:凡分类考试总分数达到本院合格线的考生,均具有被本院录取的资格。
2、专业确定原则:凡获得本院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考生分类考试总分数从高到低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确定专业,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专业服从志愿不服从的,视为放弃被录取资格。
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预录取名单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预录取名单分别于4月17日、4月18日在本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
4、本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5、被本院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28日—29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6、2016年5月30日前,本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其他相关事宜
1、本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完全相同。
2、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
3、被本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可以按本院的统一部署,申请调换专业。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徽商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231201
联系电话:0551—68580811、68580900
传真:0551- 68580900
招生QQ:843294457
附:徽商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时间表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 | |||||||||||||||||||||||||||||||||||||||||||||||||||||||||||||||||||||||||||||||||||||||||||||||||||||||||||||||||||||||||
时间 | 事项 | ||||||||||||||||||||||||||||||||||||||||||||||||||||||||||||||||||||||||||||||||||||||||||||||||||||||||||||||||||||||||
3月1日—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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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自主)招生简章2022-06-20 22:09:54 一、总则 1.为保证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2.分类考试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简化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院简介 1.学院全称:徽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91) 2.学院地址: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 邮政编码:231201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性质: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6.学院主管单位: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三、 组织领导 1.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 2.学院成立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分类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分类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4.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 5.加强招生考试与录取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四、招生对象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对象为具有我省高考(含中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 根据学院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情况,以就业为导向,本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为原则,2016年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为1250名,共14个专业,文理兼收,详见下表(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六、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七、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并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参加本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 2、测试内容:适应高职阶段学习的基础知识和认知; 3、测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上午9:30—11:00,填报本院且“文化素质”考试达线的考生须在4月9日9:00—16:00凭身份证到本院领取准考证; 4、测试地点:徽商职业学院教学楼。 (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上机测试,满分100分; 2、测试内容:文字录入、WORD排版、EXCEL表格制作; 3、测试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30—11:00,填报本院且“文化素质”考试达线的考生须在4月14日9:00—16:00凭身份证到本院领取准考证; 4、测试地点:徽商职业学院实训楼。 (三)本院分类考试分数合成与合格线公布 1、本院以“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为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分类考试总分数; 2、本院以“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技能测试分数”为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分类考试总分数; 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分类考试总分数及本院录取合格线分别于2016年4月17日和4月18日在本院网站公布。 八、录取规则与录取程序 1、录取资格:凡分类考试总分数达到本院合格线的考生,均具有被本院录取的资格。 2、专业确定原则:凡获得本院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考生分类考试总分数从高到低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确定专业,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专业服从志愿不服从的,视为放弃被录取资格。 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预录取名单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预录取名单分别于4月17日、4月18日在本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 4、本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5、被本院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28日—29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6、2016年5月30日前,本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其他相关事宜 1、本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完全相同。 2、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 3、被本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可以按本院的统一部署,申请调换专业。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徽商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231201 联系电话:0551—68580811、68580900 传真:0551- 68580900 招生QQ:843294457 附:徽商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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